10月25日,黄山市文旅局发布了两名导游员违规被处罚的公示信息。
其中,导游员韩某在接受黄山区黄山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期间,未向旅行社汇报并征得同意,私自增加了旅游项目的行为,违反了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第十三条第一款,根据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,应予处罚,予以暂扣导游证三个月。导游员刘某霞在接受黄山区黄山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期间,未向旅行社汇报并征得同意,私自调换了部分旅游行程的行为,违反了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第十三条第一款,予以暂扣导游证三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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