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3月2日,歙县一起假卖口罩诈骗案件宣判,被告人程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,退赔各被害人损失,并没收作案工具苹果手机一部。
歙县三阳镇村民吴某被人假卖口罩诈骗13750元,2月7日吴某向歙县公安局报案。民警经过侦查,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程某。2月11日歙县民警在杭州某足道会所内将程某抓获,并带破浙江和山东两起诈骗案件。
3月2日,歙县看守所配合歙县人民法院利用远程庭审视频“无接触式”公开开庭审理此案。法院工作人员在法庭进行审理,犯罪嫌疑人程某通过视频系统在歙县看守所参加诉讼。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,利用电信网络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被告人程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,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用品的名义实施诈骗,依法从重处罚;多次实施诈骗,酌情从重处罚。被告人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是坦白;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,愿意接受处罚,依法可以从宽处理。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被告人程某对指控的事实、罪名及出示的证据均无异议,并当庭自愿认罪认罚。
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永泉